【最蚌埠】从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蚌埠市(包括市区、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按蚌埠市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确定为1930元
比调整前执行的缴存基数下限
1500元增加430元
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目前
我市按照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进行缴存公积金的人数有两万多人
这一群体的公积金缴存额
从个人缴纳75元/月,单位缴存75元/月
调整为
个人缴存97元/月,单位缴存97元/月
(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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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蚌埠日报 记者:陈瑶
编辑:张怿 校检:刘焱
审核:曹新铸 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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