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下“关注”,方便与您讨论分享,也能及时观看下一篇精彩文章。非常感谢您的关注!】最近一名山西女孩长时间遭到霸凌,被殴打致体无完肤后,又在逼迫下于一群霸凌者和手机镜头面前脱光自己的衣服。据悉霸凌者均未满18岁甚至还有小学生!到底是怎样的教育,才能让他们残忍至此?

案件回顾

2023年7月,某网友在网络上发布一条视频,声称山西省一名女生遭到多名男女霸凌。


(相关资料图)

视频中记录了霸凌者殴打及逼迫女孩脱衣等恶劣行为。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霸凌者和受害者均为未成年人。女生被殴打的体无完肤、瑟瑟发抖,但霸凌者仍然没有表现出任何同情。他们继续施加暴力,并威胁其脱下本就凌乱不堪的衣物。

视频中的被欺凌者小丽(化名)是当地一名中学的学生,与其中两名施暴者是同学。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矛盾又是从何而起?

小丽是一名留守儿童,被年迈的奶奶带大。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不能及时的照顾到小丽的生活。由于外出打工的父母学历不高只能干一些辛苦的体力活,薪资水平也一般,所以小丽和奶奶的生活条件并不是很好。两人的日常生活略显拮据。

但小丽深知父母外出打工的不易和奶奶的辛劳。身为中学生的她,在不仅在学习上成绩优异,在生活上也很会打理这个小家庭。小丽和奶奶相依为命,在平时会帮着奶奶做家务、干农活,还会给奶奶做饭。

两人的日常花销不大,小丽也从不乱花钱,不会和同学攀比。虽然自身家庭条件并不优越,但小丽从不觉得自卑。她在班里担任着学习委员的职务,和班里的同学相处的也是十分融洽,是同学和老师眼里的三好学生。

但就是这样一个美好的女孩,却在美好的青春时光里遭到了如此残忍的殴打和羞辱。

从视频中我们看到女孩的身体浑身是伤,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完好无损的地方,从伤口的新旧程度来看,小丽已经遭到了很长时间的霸凌。

八个霸凌者均为未成年人,其中有男有女,家庭条件有贫有富。有六名霸凌者还都是十二三岁,处于小升初的年纪。他们整天无所事事,不是欺负学生就是跟老师对着干。小丽就是他们的欺负对象之一。

据了解,受害人小丽在一开始遭到迫害时,就选择了寻找老师和民警的帮助。但由于一开始欺凌者并未太过猖狂,加之年龄还小,民警只是教育了一番,象征性的拘留了几天。施暴者没过多久便被放了出来。

而那些施暴者的家人,不是过度溺爱自己的孩子不舍得惩罚,就是根本管不住自家孩子,只能任其发展。

在经过教育和惩罚后,他们不但没有任何愧疚和、改过之心,反而更加心怀怒怼。他们开始更加频繁的欺负小丽,以莫须有的缘故挑起事端。更是威胁小丽,如果再敢报警就杀了她。

小丽没有办法,这些人太可怕了,她感觉他们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与此同时,她也意识到由于年龄过小,就算自己再次报警,也只能过几天安全的日子。一旦那群“恶魔”再次被放出来,她就会面临更加残忍的欺凌。

所以小丽决定忍气吞声,尽量不去反抗、激怒他们。平时小丽被他们威胁着,帮忙做值日、写作业、买东西。而他们更是理所当然的使唤着小丽,甚至在心情不好时,会不由分说的对她大打出手。

就在2023年3月,案件发生当天。刚下课,小丽就迅速收拾书包,想要回家照顾最近正在生病的奶奶。不料,正在收拾之际,却被霸凌者要求代替他们做值日。小丽虽然害怕,但想到奶奶还生着病独自在家。于是小丽委婉的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但霸凌者们怎么肯就此善罢甘休?他们不依不饶,最后小丽在他们一众人的挟持下被带到了案发现场,那个无人的地下室。小丽在那里遭受了残忍的殴打,被逼迫脱下了自己的衣物。满身的灰尘,凌乱的衣物都昭示着小丽挣扎的反抗。

小丽先遭受着其中一名女生的辱骂和殴打,小丽恐惧的不断向后退。大骂完后他们似乎觉得仍不过瘾,竟责令要求小丽脱下衣服。视频中还可以听到拍摄者戏谑的说着“可怜”却没有丝毫怜悯之情。她旁边的男生手里拿着一根长又粗的棍子,更是不断大喊、呵斥道“站起来脱!”

小丽经过长时间的折磨,显然是不敢不从。随后颤颤巍巍的站起来,脱下了自己最后的一丝尊严。整个过程中都有人进行录像,旁观的人还不时起哄并对女孩恶语相向。

这种凌辱式的校园霸凌,无疑将会成为小丽一声的噩梦。甚至会在以后的日日夜夜,依然在精神上不休不止的折磨着她。

这不禁让人想到今年同月被曝光的另一起发生在山西的欺凌事件,同样身为未成年的欺凌者逼迫一年级小男孩吃屎、喝尿。他们的行为及其残忍,已经严重违反了人类道德和法律。这种反人类的罪行,已经造成了男孩如今的痴傻。最终却因为年龄的保护,只用了4.5万就草草了事。

对于本案的惩罚也同样让人唏嘘不已,八名涉案人员仅有两名 满十四岁少年被实施刑事拘留。其余六名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仅受到了一些处罚。

以案释法

对于此事,网友都替女生愤愤不平。表示“国家应该把刑事责任年龄提前,让其余六名涉案人员也得到相应的惩罚。只有这样,家长才能用心管教,而不是对孩子放任不管!”“未满14岁,不予追责,但对于被欺凌者来说,就是一辈子的阴影,太不公平了。”

“情节恶劣,每个欺凌者都不应该减轻责任。加大经济制裁力度,给受欺凌者以保护。” “无论年龄大小,一定要严惩不贷,只有这样才能杜绝未成年人的校园霸凌。”

关注着此案件的部分网友提出了一些相应的疑问“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国家不是规定了十二岁以上就可以承担刑事责任了,为何本案中的少年不用承担?”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12岁-14岁要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而且需要最高检追诉,条件非常苛刻。

随着网络越来越发达,人际交往越来越密切,对于少年欺凌这类事件曝光度也在不断增加。那么对于青少年犯罪,其监护人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是刑罚呢?

依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其监护人不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未成年人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由其监护人承担。

所以虽然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但由于个人发展的特殊性,以及个人气质的先天性和不确定性,家长也不能完全决定子女的好坏。但是其监护人确实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因为在青少年的成长中,家庭环境的好坏使影响其性格、秉性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此次事件中这些少年到底犯了哪些罪,两名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少年会得到怎样的惩罚?

首先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只有侵害了他人生理机能的行为,才是伤害行为。此外,对生理机能的损害,不要求是永久性的,即使一时性地侵害了生理机能的,也属于伤害。

故意伤害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次是强制猥亵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犯强制猥亵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后是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本罪的法益是人的身体活动的自由。非法拘禁罪不是危险犯,而是实害犯。现实的自由主要包括身体的场所移动自由,从一定场所离开的自由以及在场所内的身体活动自由。

最后我们相信如果其余六名涉案人员,不加以改正,那么之后他们终将会被法律惩戒!

总结

祖国的青少年生在国旗下,长在春风里。他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出生在最好时代的他们,接受着先进的教育和社会的关爱。他们不应该成为刑罚中的施暴者与被害者!

校园欺凌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让我们从家庭做起、从学校做起、从社会做起,加强对校园欺凌的抵制。同时完善相关的举报与法律机制,让每个欺凌者都敢于反抗,有底气反抗!让每个青少年都感受到应有的关爱!

最后想问下大家,对此您怎么看待呢?欢迎您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分享哦!

(案例与图片均来自于网络,案例只为普法所用,无任何不良导向,图片侵权必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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