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费怎么计算
法院诉讼费如下计算:
起诉要钱的诉讼费是50-300元不等。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资料图)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二、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
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案件如下: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行政赔偿案件;
4.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5.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三、被告上诉需要交诉讼费用吗
被告上诉需要交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需预交诉讼费,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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